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制度(Financial English Certificate Test,简称FECT)是1994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原国家教委联合发文(银发[1994]107号)批准建立的我国第一个国家级行业性专业外语证书考试制度。为进一步完善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制度,适应经济发展对金融人才培养所提出的新要求,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委员会第九次工作会议讨论决定,自2009年开始,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结构将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原“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FECT)”更名为“金融英语证书考试(FECT)”。金融英语证书考试(FECT)共设两级,分别为FECT综合考试和FECT高级考试。FECT考试每年举办一次,考试成绩可用作金融系统员工录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及出国培训人员或外派人员专业英语水平的参考证明。
一、金融英语证书考试(FECT)综合考试
金融英语证书考试(FECT)综合考试主要面向全体金融业从业人员、大专院校学生及其他有志于从事金融业的人员。FECT综合考试科目一门(含听力),名称为《现代金融业务》,考试内容为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基础业务理论与操作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FECT综合考试证书。FECT综合考试与国家外国专家局“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接轨,FECT综合考试合格考生可申请参加BFT口语考试,其口语考试成绩与FECT综合考试卷面成绩综合计分,合格者获BFT相应高、中、初级证书。
二、金融英语证书考试(FECT)高级考试
金融英语证书考试(FECT)高级考试主要面向金融系统业务及管理岗位人员、大专院校学生及其他有志于从事金融事业的人员。获FECT综合考试证书的考生方可参加FECT高级考试。FECT高级考试主要内容为现代金融理论及实务操作、现代银行业务和管理、现代证券和保险业务以及专业口语等。FECT高级考试包括笔试和专业口语考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两门(必考一门、专业选考一门),不含听力。必考科目为《现代金融理论与实务》;专业选考科目为《银行业务与管理》、《保险与证券业务》,两科任选一科。高级考试必考科目、选考科目及专业口语考试可同时报考,单科成绩合格者获得单科合格证书,单科成绩六年有效。必考科目、选考科目及专业口语考试三科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均获FECT高级证书。
三、原FECT中级考试与高级考试对接办法
FECT高级考试在原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FECT)中级考试基础上推出,原FECT中级考试被取消。已取得原FECT中级证书以及相关单科合格证书者考试成绩仍有效,其与FECT高级考试对接办法具体如下:
1. 原FECT中级考试4科通过者需加试“FECT口语考试”,成绩合格则可获得金融英语证书考试高级证书。
2. 原FECT中级考试3科通过者,如未取得“FECT综合考试证书(原初级)”则需加试“FECT综合考试”和“FECT口语考试”,成绩合格则可获得金融英语证书考试高级证书;如已取得“FECT综合考试证书(原初级)”则需加试“FECT口语考试”,成绩合格则可获得金融英语证书考试高级证书。
3. 原FECT中级考试2科通过者需加试“FECT高级考试”的必考科目《现代金融理论与实务》和“FECT口语考试”,成绩合格则可获得金融英语证书考试高级证书。
4. 原FECT中级考试1科通过者,如未取得“FECT综合考试证书(原初级)”则需加试“FECT综合考试”、“FECT高级考试”的必考科目《现代金融理论与实务》和“FECT口语考试”,成绩合格则可获得金融英语证书考试高级证书;如已取得“FECT综合考试证书(原初级)”则需加试“FECT高级考试”必考科目《现代金融理论与实务》和“FECT口语考试”,成绩合格则可获得金融英语证书考试高级证书。
金融英语证书考试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