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二)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1、2012年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均要求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报考省分行本部、省分行营业部和市分行本部的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三)专业条件:所学专业为经济类、财政金融类、财会类、审计类、法律类、人力资源教育类、计算机类、市场营销类、农林水利类、统计类、数学类、中文类,非上述专业,但取得经济、管理学学位的。
(四)年龄条件:本科学历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优先条件:报考县级支行,考生居住地与报考岗位为同一地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
招聘岗位
招聘数量和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招聘程序
2、笔试。通过资格筛选的考生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笔试达到规定标准的,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分两次进行。初面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历网络(学信网)查询打印件。
4、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情况和招聘计划确定拟招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