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公告
12月21日,标准委员会2007(下)全体委员会议正式审定“调整资格认证考试时间安排”议题,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将AFP考试时间调整为每年三次,CFP、EFP考试仍为每年两次。具体安排明确如下:
1、AFP考试: 每年三次。分别为每年三月的最后一个周六、七月的第一个周六和十一月的最后一个周六。
2、CFP考试: 每年两次。分别为每年七月的第一个周末和十一月的最后一个周末。
3、EFP考试: 每年两次。分别为每年七月的第一个周日和十一月的最后一个周日。
相应修改《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办法》第十二条(AFP考试时间的规定),和第二十条(CFP考试时间的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10月31日发布的“关于2008年起每年增加一次资格考试的公告”即日起失效。
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
200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