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AFP资格认证考试工作已经圆满结束,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工作现已开始。资格认证申请的程序如下:
1.请查看《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办法》,对照自身是否符合资格认证申请的要求,特别是对从业经历年限的要求;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登陆考试报名系统www.cfpchina.cn下载资格认证相关材料。登陆后选择“认证信息”栏目,点击“认证申请”选项。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后,点击下方的“申请认证”按钮,进入认证申请页面;
3.仔细阅读《资格认证申请表填写说明》,按照要求下载并填写《资格认证申请表》,准备认证所需材料;
(1)请金融理财师(AFP)资格认证申请人下载《金融理财师(AFP)资格认证申请表》和《资格认证申请表填写说明》。
(2)请国际金融理财师(CFP)资格认证申请人下载《国际金融理财师(CFP)资格认证申请表》和《资格认证申请表填写说明》。
(3)附件(若需要,请下载):
A.离职工作人员年限证明
B.申请人实习或兼职证明
C.认证流程图(见后面)
(提示:在填写《金融理财师(CFP/AFP)资格认证申请表》时,若您的基本信息中的邮寄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基本信息有所变更,请您同时登陆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以便准确无误地给您邮寄证书等其他材料。)
3.请以特快专递的方式直接寄至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认证部。并在邮件封面左上角注明“资格认证”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88号首都时代广场办公楼328室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认证部
邮政编码:100031
4.标委会集中受理资格认证申请的起止日期为2008年4月28日——2008年5月12日(周一)(以邮戳日期为准)。
(提示:若考生错过集中受理时间,仍可提交认证申请。但证书制作及寄发的周期将延长,请考生注意。)
5.若需了解资格认证期间的进度,请登陆www.cfpchina.cn查看系统短消息。
6.若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到“您CFP/AFP资格认证已经通过审核,请缴纳认证费用。点击进行在线支付。支付前请了解在线支付使用说明。”的字样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务必在认证期限内,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认证手续,并在2008年5月26日之前在线缴纳认证费用,请您记住支付页面中显示的“订单号”,以便查询缴费情况。费用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回复短信“您的认证费已收到,证书正在制作中。”。收款确认后,将给您制作证书并寄发。
7.关于缴纳认证费的说明:
(1)AFP资格认证的认证费为人民币100元。
(2)CFP资格认证的认证费为人民币100元。
(3)对于AFP资格认证申请人:
A.2007年11月前(不包括2007年11月)曾参加过AFP资格认证考试的申请人,考试通过后,申请认证时免收认证费。
B.2007年11月后(包括2007年11月)首次参加AFP资格认证考试,并通过考试的考生,认证审核通过后,需缴纳认证费。
(4)对于CFP资格认证申请人:
A.2007年11月前(不包括2007年11月)曾参加过CFP资格认证考试的考生,考试通过后,申请认证时免收认证费。
B.2007年11月后(包括2007年11月)首次参加CFP资格认证考试,并通过考试的考生,认证审核通过后,需缴纳认证费。
8.缴费方式
本次CFP/AFP认证费采用在线支付的方式。请您注意查看系统短消息。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
200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