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AFP/CFP/EFP资格认证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办法》,2008年(11月)金融理财师(AFP)、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理财管理师(EFP)资格认证考试将于2008年11月29日、30日举行。现将有关报考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金融理财师资格考试。
1、获得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授权培训机构颁发的《金融理财师(AFP)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AFP资格认证考试;
2、获得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授权培训机构颁发的《国际金融理财师(CFP)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CFP资格认证考试;
3、获得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授权培训机构颁发的《金融理财管理师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EFP资格认证考试;
4、拥有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认可的经济管理类或经济学博士学位,并经标准委员会批准可以豁免全部培训课程的,可报考AFP资格认证考试或CFP资格认证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
AFP资格认证考试科目:金融理财基础
CFP资格认证考试科目:分为四门专业科目和一门综合科目。专业科目为《投资规划》、《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综合科目为《综合案例分析》。
特别提示:
报考CFP资格认证考试的考生,可任意选择报考科目。
EFP资格认证考试科目:金融理财管理
考试范围:考试范围以标准委员会网站公布的《2008年AFP资格认证教学与考试大纲》、《2008年CFP资格认证教学与考试大纲》、《2008年EFP资格认证教学与考试大纲》为准。
三、考试方式和考试地点
考试方式:闭卷、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
考试地点:北京、上海、广州、成都、乌鲁木齐、沈阳、武汉、杭州、郑州、济南、福州、南京、深圳、天津、西安、太原共十六个考区。
特别提示:
根据考生的地区分布状况,本次考试新增设南京、深圳、天津、西安、太原五个考区,7月份考试时因北京奥运因素开设的石家庄考区本次不再设考点。
考场具体地址将于11月中旬在标准委员会的网站上予以公布,并在准考证上标明。
上述十六个考区可同时接受报考AFP资格认证考试和CFP资格认证考试的考生报名。
金融理财管理师(EFP)考试只设北京、上海、广州、济南、太原五个考区。
四、考试时间
1、AFP资格认证考试于2008年11月29日举行,时间为6小时。考试顺序如下:
11月29日 上午8:30——11:30 金融理财基础(一)
下午14:00——17:00 金融理财基础(二)
2、CFP资格认证考试于2008年11月29日、30日举行,时间为12小时。
考试顺序如下:
11月29日 上午8:30——11:30 投资规划
下午14:00——15:30 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
下午16:15——17:45 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
11月30日 上午8:30——11:00 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
下午14:00——17:30 综合案例分析
3、EFP资格认证考试于2008年11月30日举行,时间为3小时。
11月30日(周日) 上午8:30——11:30 金融理财管理
五、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
1、网上报名登录网址:www.cfpchina.cn
2、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至11月12日。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时间内,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在11月12日之前支付考试费用。
3、首次登录时,输入本人有效证件号码,初始密码为666666。为保障个人账户安全,请各考生登录后立即修改密码。
4、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11月20日起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5、考试报名流程图附后
六、考试费用及发票
标准委员会决定自本次考试起,将各科考试费用平均下调10%。调整后的各科考试费用如下:
1、AFP资格认证考试的考试费为人民币890元。
2、CFP资格认证考试的考试费为人民币1780元。其中:
《投资规划》考试费为人民币450元;
《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考试费为人民币225元;
《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考试费为人民币225元;
《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考试费为人民币370元;
《综合案例分析》考试费为人民币510元。
3、EFP资格认证考试的考试费为人民币450元。
特别提示:
缴纳考试费前,请您务必先登录“考试认证系统”www.cfpchina.cn,补充修改个人信息,完成“我要报名”栏目要求填写的报考信息后,再进行缴费。在缴费后,请您及时查询缴费状态,确认报名成功。以在线支付方式缴费的,请即时查询;以其他方式缴费的,请于5个工作日后查询。
4、缴费方式
方式一: 在线支付(推荐)
推荐理由:只有方式一可以做到实时到账。当您完成在线支付后,当时就可以查询缴费是否成功。
请您在缴费前确保已拥有一张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并且卡内余额及支付限额都高于要交纳的考试费用,以及相应的在线支付手续费(在线支付服务商将按照千分之六的比例收取在线支付手续费)。
当您完成“我要报名”栏目中要求操作的所有步骤,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报名信息查询”栏目,确认自己的报名信息,点击“缴费”按钮,马上进行在线支付;
如果您尚未报名,请登录www.cfpchina.cn,报名成功后按照提示进行在线支付。
注:各家银行开通网上银行的手续不尽相同,请提前向您的开户银行咨询具体流程。
方式二:现金支付(到缴费地点刷卡或缴付现金)
缴费地点:北京市西长安街88号首都时代广场办公楼318室
缴费时间:11月12日之前,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方式三: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通用缴费业务
北京金融培训中心与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称工行)签订了“通用缴费业务”协议。该缴费方式不收汇款手续费。
具体缴费流程如下:
首先,在各工行营业网点开通个人网上银行业务,获取电子银行U盾或口令卡(更详细情况可电话咨询95588或通过工行网站了解)。
其次,在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登录个人网上银行;登录后,在菜单选择“缴费站”、“在线缴费”;然后在“代理业务选择”中选择“学校学杂费”;进入“缴费项目明细”页面后,选择“北京金融培训中心”一栏的“培训费、考试费”;再填写所需的信息。
特别提示:
为了使您的考试费及时得到确认,请务必在“个人基本信息”栏目中填写报考人的“注册号”。
5、考试费发票
因本次考试结束后即临近年底,为使考生能够在本年度内收到发票。我们将在考试结束后即开始打印发票,请考生在报名时填写发票抬头及完整无误的邮寄地址。登录“考试认证系统”www.cfpchina.cn,进入“费用/发票管理”页面,选择“申请发票”,填写发票抬头。我们将按此发票抬头打印发票。
若未在报名时申请发票,请您在打印准考证时申请(这是顺利打印准考证的必要环节)。我们将按您在打印准考证时确认的发票抬头打印考试费发票。本次考试的发票寄送工作将于2008年12月底结束。2009年不再受理2008年发票的有关事宜。
特别提示:
一般来说,“发票抬头”是指给您报销的单位的全称。如果填写个人姓名的发票抬头,请务必先到单位确认是否可以报销。
按照您本人要求开具的内容正确无误的发票,一经开出,将不再受理更改或重新开具的申请。
七、无法应试的情况
1、修改考试
考生可在10月8日—11月12日考试报名期间,特别是11月12日考试报名截止前,做修改考试的操作。包括:重新选择考区、增减报考科目。
2、删除考试
考生若在10月8日—11月12日考试报名期间,已报名后又确定无法参加此次考试,可在考试认证系统中进行删除考试的操作。对于有效的删除考试操作,将全额退还考试费用。选择“在线支付”方式无需支付退款手续费,其他支付方式的考生,退款手续费由考生承担。
3、退考
考生于11月13日、14日两天,可在考试认证系统中进行退考的操作。对于有效的退考,将全额退还考试费用。选择“在线支付”方式无需支付退款手续费,其他支付方式的考生,退款手续费由考生承担。
4、缺考
自11月15日起,考生未在考试认证系统中进行退考操作又未参加本次考试,均按缺考处理。对于缺考考生,只能退还80%的考试费用。选择“在线支付”方式无需支付退款手续费,其他支付方式的考生,退款手续费由考生承担。
以上情况导致的退费均会在相应操作(修改考试、删除考试、退考等)生效后立即退还到考生在“考试认证系统”www.cfpchina.cn中的个人账户内。如果您想将款项退回到本人银行卡内,请向考试部提出申请。
八、考试结果及复查
1、考试结果将通过标准委员会网站发布。
2、若考生对考试结果有异议,须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标准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
九、考生须知
1、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办法》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请登录www.fpscc.cn查阅),并自觉遵守。
2、请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仔细核对考点地址准确与否,注意查看考场编号,以便考试当天准确找到相应考场。
3、请考生确保打印的准考证上有本人照片,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4、考试当日,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5、考生应考时只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标准委员会指定的财务计算器。
标准委员会指定的财务计算器为:
惠普:
a)HP12C编程型金融计算器
b)HP12CPlatinum金融计算器(铂金版)
c)HP10BII财务计算器
德州仪器:TIBAIIPlus计算器
卡西欧:FC-100V计算器
FC-200V计算器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
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
200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