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才学习网理财规划师频道为您转发福建省《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闽劳鉴〔2013〕号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
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统考报考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33号文)文件精神。为保证我省2013年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3年全国统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国家级统一鉴定的职业:营销师(一、二级)、秘书含涉外秘书(二级)、项目管理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培训师、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理财规划师。
二、报名工作
全国统考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和统一证书”的原则组织实施。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我省全国统考的组织安排。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统考的安排,积极组织做好本地区的统一鉴定工作。
2013年全国统考报名截止时间:上半年4月10日,下半年10月10日,超过报名时间不予受理。报名工作由各统一鉴定报考点负责,上半年国家统考职业使用全国统一鉴定录入器。软件可登入省中心网站下载(网址:WWW.FJOSTA.ORG.CN)。下半年起将视在线版全国统考系统的开发进度酌情使用在线版系统。省属统考报考点的考生报名数据上报省中心受理并进行资格审查,各省属统考报考点提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交考生二寸免冠相片一式两张,各报考点除提交考生相片外,还需进行考生电子相片的采集,并导入至统考报名录入器中。市属统考报考点考生上报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受理并进行资格审查,省中心进行终审。具体考务安排工作由省中心具体安排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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