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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规划师频道为您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
辽人社〔2013〕52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
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鉴定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全国(省)统一鉴定日期为:5月18、19日和11月16、17日。
四、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组织报名,严格资格审核,在受理考生鉴定申请时,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复核考生资格,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不予受理。5月份统一鉴定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4月12日,11月份统一鉴定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请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资料,逾期上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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